金融界2024年1月9日消息,东莞市东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被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桥头大队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现查明2023年11月24日,东莞市东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0676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东桥消限字〔2023〕第0129号),询问笔录1份和现场照片5张等证据证实。
东莞市东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未按规定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的违规行为。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东莞市东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的消防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