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1月9日消息,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因提供服务的驾驶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被鄞州区交通运输局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主要违法事实为:2023年08月08日20时25分,鄞州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路口检查时发现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该公司提供服务的驾驶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
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违反了《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构成了未取得从业资格证违规行为。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被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宁波市鄞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