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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分阶段部署目标,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杨希,实习生武佳颖 北京报道

记者注意到,天津市人民政府于1月8日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和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提供了行动指导和规划路线。

方案分为四大板块,根据天津工作实际分别指明了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重点区域和保障措施。

方案分三个时间段指出未来的总体目标:未来3年,继续保持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行业的全国领先地位,同时打造一批有主题和特色的金融集聚标志区。未来5年,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左右,租赁整体资产规模达到2.7万亿元,飞机、国际航运船舶、海工平台租赁和处置业务规模占全国比重保持80%以上,商业保理行业资产总额和保理融资余额保持全国首位。2035年,全面建成国际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和全国商业保理之都,为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提供天津实践样本。

在重点任务方面,方案分条阐述持续推动科技金融、产业金融、航运金融、数字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和养老金融的高质量发展规划,同时指出在软硬件优化方面持续提升相关的配套服务功能的举措,提出对3年、5年以及2035年的相应发展目标。

具体在科技金融方面,方案提出,不断加大金融服务科技企业力度,制定实施科技金融服务专项方案,强化与天开高教科创园、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等重点功能区域对接联动,提供满足新时代科技研发转化体制机制需要、科技自立自强重点领域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形成健全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在重点区域部分,方案分别定位解放北路(北至解放桥,南至蚌埠道)沿线为金融历史文化区,友谊北路(北至马场道,南至宾水道)沿线为金融发展活力区,东疆综合保税区(北至重庆道,南至内蒙道,西至鄂尔多斯路,东至观澜路)为租赁创新示范区以及“于响”中央商务区(北至永太路,西至融和路,南至汇通道,东至中央大道)为产业金融发展区。这些特色主题鲜明的金融集聚标志区将以点带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金融要素集聚。

在保障措施方面,方案指出:一是在市、区级政府分层完善体制机制;二是压实属地责任,分别指出和平区、河西区和滨海新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重点;三是推进协同发展,加强重点区域的带动作用以及与自贸试验区等功能区域的互动;四是做好监测评估,分别建立综合评价投入产出效应的考核制度和完善第三方对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发展评估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