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资天眼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2月29日金力泰(30022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2023〕61号
- 被处罚当事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0年5月,金力泰成立全资子公司上海金力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泰实业),由其参与浙江运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运发)主导的虚构“黄金贸易业务”。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金力泰实业与下游客户累计订立41份黄金销售合同,合同金额总计15.09亿元;相对应,金力泰实业与浙江运发等上游供应商订立41份黄金采购合同,合同金额总计14.85亿元。贸易标的为1KG/个、Au9999的定制金条。上述业务以贸易为名,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金力泰实业与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上下游实际均由浙江运发指定,相关物流、资金形成闭环,金力泰实业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赚取资金使用费。金力泰未披露参与“黄金贸易业务”的真实情况,将上述“黄金贸易业务”涉及的相关黄金制品计入存货,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06〕3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关于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虚增2021年末存货25,798.96万元,占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8.32%,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金力泰将上述业务形成的购销差额计入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财政部令第76号)第十六条关于企业应当按照“实质重于形式”进行会计核算的要求,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四条第一款关于收入确认的条件,虚增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038.99万元,占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的6.11%,导致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行政处罚决定:对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3年12月2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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