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商学院 作者:陈佳鑫
来源|时代投研
作者|陈佳鑫
编辑|李乾韬
【导语】
“找钢网”号称全球最大的第三方钢铁交易数字化平台,其背后的公司找钢产业互联集团(下称“找钢集团”)正努力冲刺港股上市。
2024年12月9日,找钢集团再度更新其港交所上市申请资料,拟通过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De-SPAC)的方式上市。
找钢集团最早申报港股上市可追溯至2018年6月,彼时找钢集团刚刚完成F轮融资,投后估值接近80亿元。2018年12月,找钢集团顺利通过港交所聆讯,距离上市只差临门一脚,却突然踩下刹车。随后找钢集团表示,公司综合考量中外资本市场的变化,以及自身发展战略等因素,主动中止港股上市工作。
2023年8月,找钢集团卷土重来,不过上市方式变更为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De-SPAC)。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是一家没有实际业务运作的空壳公司,SPAC在首次公开募集资金上市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并购一家未上市企业,使后者间接获得上市地位,该过程即称为De-SPAC。
此后找钢集团已连续两次更新上市资料,其最终能否如愿上市?
1月8日、10日,就变更上市方式原因、业绩变化、资产负债率等方面的问题,时代投研向找钢集团发函并致电询问,截至发稿,对方仍未回应相关问题。
【摘要】
1.转型轻资产模式,2023年亏损却放大。为了由重向轻转型,2022年找钢集团正式剥离重资产业务。然而,转型后的找钢集团仍未实现扭亏,且2023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放大。
2.资产负债率超150%,远高于同行。找钢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常年超过100%,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高达159.07%,远超同行。需指出的是,截至2024年前三季度末,该公司的短期借款为6.03亿元,而货币资金为4.36亿元,无法覆盖短期负债。
3.卷入两起诉讼,涉及金额合计超千万元。据招股书,2024年8月,有两家企业对找钢集团提起诉讼,案由为找钢集团收款后未按时履约,涉及金额合计超千万元。
【背景】
招股书显示,找钢集团成立于2012年,总部位于上海市嘉定区,是一家第三方钢铁交易数字平台。找钢集团率先在国内提供涵盖钢铁交易全价值链的一站式B2B综合服务,包括线上钢铁交易、物流、仓储及加工、SaaS产品及大数据分析。
找钢集团创始人王东、王常辉是业内资深人士,在线上钢铁交易行业拥有十年以上经验,是中国钢铁行业最早期的专业经理人之一,积累了深厚的行业知识及广泛的业务网络,在找钢集团发展过程中起重要作用。
根据灼识咨询的资料,按2023年三方线上钢铁交易吨量计算,找钢集团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第三方钢铁交易数字化平台。
据招股书(2018年6月版),找钢集团在成立之初,主要提供有关钢铁贸易的网上资料,使客户能够快速搜索来自多个钢铁供应商的产品及价格。
随着其用户规模逐渐发展,该公司将业务扩张至直接向客户销售钢铁产品,以及通过联营方式,由第三方钢铁供应商使用其平台向终端客户销售产品。
自营模式下,找钢集团向钢铁制造商购买钢铁产品,并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客户,从而赚取采购与销售之间的差额;联营模式下,该公司按成交量以吨为单位赚取佣金费用。此外,该公司还提供物流、仓储、加工服务、大数据分析等配套服务。
截至2017年年末,找钢集团平台的商品交易总额中,联营模式及自营模式的占比分别为68.4%、31.6%。自营模式的商品成交额占比虽小,却贡献了该公司超九成的营业收入。2015—2017年,找钢集团自营模式下的钢铁贸易收入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2%、96.8%、98.7%。
【正文】
转型轻资产模式,2023年亏损却放大
自营模式需要承担存货风险,找钢集团的创始人王东认为,中国的钢铁贸易行业更需要一个提供综合服务及连接价值链上参与者的数字解决方案平台。因此,自2019年起,找钢集团决定将业务重心转至增强数字化平台,由重资产向轻资产转型。
为实现国内自营业务的完全出表,找钢集团在2022年8月与一家国有企业成立合营企业承接其自营业务,至此,该公司成功转型为轻资产平台。
找钢集团最新公布的招股书显示,目前,其业务主要包括交易服务、交易支持服务、科技订阅服务、国际交易业务等。
其中,交易服务通过数字化平台向买家销售钢铁产品并向卖家收取佣金产生收入;交易支持服务产生的收入主要包括物流服务、仓储及加工服务以及交易支持结算服务产生的收入;科技订阅服务包括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如SaaS产品、数据分析及其他增值服务等;国际交易业务则根据不同的目标市场分别采取联营及自营模式进行钢铁产品销售。
转型后的找钢集团,营收规模有何变化?
同花顺iFinD显示,2021—2024年前三季度,找钢集团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6.64亿元、58.25亿元、13.28亿元、11.41亿元,在2022年正式完成转型后,找钢集团营收规模明显收缩。
且找钢集团由重向轻转型后亏损反而放大了。同花顺iFinD显示,2021—2024年前三季度,找钢集团税后利润分别为-2.74亿元、-3.66亿元、-4.69亿元、-0.54亿元,2023年亏损加剧。
需要指出的是,自有公开财务数据以来(2015年以来),找钢集团税后利润从未实现年度盈利,如图表1所示。同花顺iFinD显示,2015—2023年(2018—2019年未公布年度财务数据),该公司税后利润已累计亏损35亿元。
一般而言,轻资产模式可通过减少固定资产投资和运营成本,降低整体运营风险,从而提升利润空间。那么,为何找钢集团在转型至轻资产业务后,其盈利并未改善呢?
对此,找钢集团在招股书中表示,净亏损主要由于经营开支高于所产生的毛利。其中,2021年,公司组建销售及营运团队,以及发展一站式数字化基础设施;2022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复发对该公司业务营运造成不利影响,导致整体净亏损;2023年,该公司进行股份激励导致行政开支(管理费用)激增。
2024年前三季度,找钢集团净亏损金额为5439.7万元,比2023年同期的3.41亿元大幅缩减,主要系收入及毛利均有所增加,以及整体经营开支减少。
若按经调整的净亏损金额看,2021—2024年前三季度,找钢集团的经调整净亏损金额分别为2.6亿元、2.93亿元、0.8亿元、0.42亿元。可以看到,2023年,该公司亏损幅度收窄,但仍未实现扭亏为盈。彼时,该公司预计2024年仍将继续亏损。
资产负债率超150%
除持续亏损外,持续的高资产负债率也是找钢集团一直存在的问题,且在其转型轻资产模式后这些问题仍继续存在。
同花顺iFinD显示,自有公开财务数据以来(2015年以来),找钢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均超100%,其中多个年末超过150%(未披露2018—2019年末数据)。2021年以来,找钢集团的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但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资产负债率仍高达159.07%。
作为对比,2024年第三季度末,同样从事钢材电子商务的上海钢联、从事工业电子商务的国联股份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0.92%、46.82%,均明显低于找钢集团。
找钢集团常年高资产负债率源于何处?
从资产负债表来看,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找钢集团存在近百亿元(99.4亿元)的“贸易应付款项、应付票据及其他应付款项”(下称“应付项目”),占总负债的56.9%,为金额最大的负债科目,其中大部分为平台已收买家垫款。
但同期找钢集团也存在93.12亿元的“贸易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与应付项目金额相当,其中大部分为预付卖家款项。因此,近百亿元的应付项目并非找钢集团高负债率的主要原因。
除应付项目外,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找钢集团金额第二大的负债科目为“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金额达68.22亿元,占总负债的39%,其中大部分为可转换优先股。
招股书显示,2012—2018年期间,找钢集团历经七轮融资,且皆为发行优先股募资。其中A轮—D1轮合计募资1.37亿美元,E轮—F轮合计募资15.3亿元人民币。最新募资为2018年5月的F轮融资,募资4.3亿元,找钢集团投后估值为79.3亿元,此后该公司已多年未开展股权融资。
找钢集团在招股书中表示,可转换优先股不可赎回,仅将于首次公开发售后自动转换为普通股,潜在转换的公允价值变动将不会对公司产生任何现金流量影响。
有息负债方面,招股书显示,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找钢集团流动负债中的“银行及其他借款”为6.03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4.36亿元,无法覆盖“银行及其他借款”。
卷两起诉讼,涉及金额合计超千万元
时代投研还注意到,仅2024年8月,找钢集团就收到两起诉讼,起因是该公司未履约被客户控告。
据招股书显示,2024年8月13日,浙江某公司对找钢集团提起诉讼,并声称已根据签订的协议支付全部货款,但找钢集团未能履约向其供应货物且并未退回货款,因此请求法院解除其与找钢集团的购买协议,由找钢集团退回货款、利息以及其他损失共计约750万元。
找钢集团表示,其延误履行供应义务是由于公司某员工不当行为导致,该名员工已向公司赔偿300万元及质押一项物业,并已同意就任何潜在损失提供进一步赔偿。
该诉讼目前已进入审前调解阶段,如诉前调解失败,法院将对此立案。找钢集团还在招股书中称,即使该案件最终判决公司须履行赔偿义务,其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约为450万元,占2023年营业收入及毛利的比重分别低于0.5%、1.5%,不会对公司日常营运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同时,找钢集团已增强有关卖家供应指示的内部控制,自2024年10月以来,该公司一直使用供应机器人系统,避免由员工手动录入供应指示,以防止未来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无独有偶,2024年8月15日,云南一家公司也因向找钢集团支付部分货款但未如约收到相关货物,遂对找钢集团提起诉讼。
对此,找钢集团解释,该案件原告向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后,公司已与另一家公司(供应商)签订钢铁产品购买协议并支付货款,但该供应商因市场钢铁价格波动导致经营赤字而未能履行其供货义务。根据签订的协议,若该供应商未能履行供货义务,找钢集团有权向其索赔。
该案件目前处于审前调解阶段,如调解失败,该案件将进入立案诉讼阶段。对于该案件,找钢集团正考虑通过调解解决争议,但即使最终法院判决该公司须履行赔偿义务,经扣除向供应商索赔的630万元后,该公司在该诉讼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约为1400万元,占2023年营业收入及毛利的比重分别不足1.5%、4%,不会对日常营运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全文39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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