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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楼市,沈阳、哈尔滨出招!

近日,多地继续出手稳楼市。
10月28日,辽宁沈阳出台5项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包括降低首套或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支持符合条件婚后家庭再次贷款等。

  

  

  

  

    

    

    

    

      

      

      
      

      

    

    

    

    

      

      

      
      

      

    

    

    

    

      

      

      
      

      

    

    

    

    

    

    

近日,多地继续出手稳楼市。

    

    

    

    

    

    

    

      

      

      
      

      

    

    

    

    

      

      
      

    

    

    

    

      

      

      
      

      

    

    

    

    

  

  

  

  

10月28日,辽宁沈阳出台5项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包括降低首套或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支持符合条件婚后家庭再次贷款等。

  

  

同日,黑龙江哈尔滨发布公告,征集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要求住宅单套建筑面积小于120平方米,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以及不超过5%的利润。

  

  

另外,江西省出台了稳经济的若干措施,其中在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方面提出,大力推行“房票”安置,增加新的购房需求;支持专项债券资金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支持专项债券资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稳步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改革试点等。 

  

  

  

    

     沈阳出台5项公积金新政     

  

  

  

  

10月28日,据“沈阳发布”公众号消息,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沈阳住房公积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若干政策举措”新闻发布会,11月1日起执行5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措施。

  

 

     

  

    

     一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调整为15%。     

    

     二是调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40年减房龄调整为50年减房龄,且不超过借款人偿还贷款最高年龄,最高贷款期限仍为30年。     

    

     三是调整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倍数,已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倍数由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调整为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     

    

     四是调整职工偿还贷款最高年龄,购买自住住房的偿还贷款最高年龄由男65周岁、女60周岁,调整为男68周岁、女63周岁,或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贷款期限仍为30年。     

    

五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婚后家庭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婚前各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均已结清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再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政策。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部部长韩丛立表示,此次下调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对于公积金缴存人来说主要带来两方面利好:一是购房门槛更低了。二是贷款额度更高了。上述政策利好叠加近期沈阳公积金推出的灵活就业人员、高层次人才、多子女家庭等重点人群贷款支持政策,让购买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职工家庭购房更加轻松。

  

  

韩丛立还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婚后家庭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为了回应群众关切,主要解决当前很多年轻人家庭中夫妻婚前各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不能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的问题。

  

  

  

    

     哈尔滨征集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房房源     

  

  

  

  

10月28日,“哈尔滨住建”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征集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公告》。

  

 

     

  

公告称,由哈尔滨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专门机构作为收购工作主体,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

  

  

征集对象为,在哈尔滨市市区范围内拥有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且自愿参与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征集要求为,房源性质为住宅,单套建筑面积小于120平方米;房源已取得竣工备案手续;房源权属清晰,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源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的楼栋项目。

  

  

对于收购价格,公告称,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以及不超过5%的利润。

  

  

征集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

  

  

  

    

     江西省大力推行“房票”安置     

  

  

  

  

10月25日,江西省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 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其中,在加力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方面提出,严控增量。完善对应商品房去化周期、房地产用地存量的用地供应调节机制,严格控制商业办公类用地供应,在有需求前提下增加核心区位、配套齐全的住宅用地供应。

  

  

同时,优化存量。加快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大力推行“房票”安置,增加新的购房需求。支持专项债券资金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支持专项债券资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落地。落实好国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全力以赴保交房,加大“白名单”工作推进力度,按序时进度完成交付目标。

  

  

另外,提高质量。优化调整房屋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引导市场加大高品质住房供应,打造新增长点。推动房地产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稳步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改革试点。

  

  

     

  

  

责编:汪云鹏

  

校对:李凌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