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亚邦股份(603188)10月21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为解除对被执行人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旭东合计持有的亚邦股份11890万股的冻结;将上述11890万股亚邦股份股票交付申请执行人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经集团”)。本次裁定执行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0.85%。国经集团前期司法拍卖竞得并经法院裁定成交的亚邦股份股票5010万股已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占公司总股本的8.79%。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亚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至1.49%。国经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增加为29.64%,国经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常州市武进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简称“武进国资办”)。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国经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武进国资办。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从而对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和涉及控股股东业绩补偿等承诺履行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