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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内幕交易罚单超50张:罚了多少?罚了谁?

近日,宇晶股份副总经理朱浩宇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引发市场对于内幕交易的关注和讨论。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监管层已对内幕交易相关问题开出逾50张罚单。相关公告显示,被利用的内幕信息以并购重组类事项为主,有多名上市公司高管及其亲属、朋友等领罚。

近日,宇晶股份副总经理朱浩宇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引发市场对于内幕交易的关注和讨论。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监管层已对内幕交易相关问题开出逾50张罚单。相关公告显示,被利用的内幕信息以并购重组类事项为主,有多名上市公司高管及其亲属、朋友等领罚。

上市公司高管亲自“操刀”内幕交易

相关罚单显示,有多家上市公司的高管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筹划过程中,亲自下场炒股。

据重庆证监局披露,2023年,蓝丰生化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期间,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刘安平控制和利用陈某红和胡某娥账户在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公司股票,最终获利共计72.17万元。

同样在近期收到罚单的还有隆平高科的时任董秘陈光尧,值得一提的是,其通过内幕交易赚的钱仅为其罚款的百分之一。2023年7月31日,隆平高科发布公告宣布拟购买隆平发展7.14%股份,并将改组其董事会实现控股。就在此前4个月内,陈光尧通过控制“朱某元”证券账户买卖隆平高科3.5万股股份,共获利2万余元,却最终被罚款200万元。

《大众证券报》记者查阅上述两家公司公告发现,刘安平和陈光尧都已经在今年上半年辞去了对应的职务,但目前两人仍在各自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对于公司内部是否对他们进行过处罚,记者分别致电两家公司董秘办,蓝丰生化工作人员称“刘安平已经不在管理层任职了,不清楚是否有其他处罚”。隆平高科工作人员则表示,9月底,公司已出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并予以执行落实。

“内幕交易是一种违反证券市场公平原则的行为,它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还严重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对《大众证券报》记者表示,多名高管和关键岗位员工涉嫌内幕交易,表明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方面可能存在缺陷。

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工作形同虚设?

除高管本人进行内幕交易外,还有不少高管是内幕信息的泄露者,相关内幕交易的主体多为其亲戚、朋友、同学或同事等,如2022年时任紫光股份证券事务代表葛某的配偶方兴,华脉科技副董事长朱重北的女婿刘继伟。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监管层针对2016年的一桩内幕交易进行了处罚,处罚对象竟是一名“针灸师”。2016年11月23日,时代出版并购重组事项的内幕知情人龚某贞,前往陈泽荣所在的厦门某针灸所进行治疗。两日后,已闲置近十年的“陈泽荣”账户突然转入100万元,并迅速买入4.96万股时代出版股票。

还有同一内幕信息“走漏”至多方的情况,如盛洋科技股票内幕交易的案件涉及主体较多,同时处罚了5人。2021年,盛洋科技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中交股权,当年5月,盛洋科技时任总经理兼董事叶盛洋与其三名高中同学一起聚餐时,分析公司情况并称“现在可以买入”。随后,三人均买入盛洋科技股票,叶盛洋还曾与其中一人讨论账户开立、交易及收益情况等。

不仅如此,盛洋科技董事长叶利明的发小兼司机徐炜,也利用所获信息,在该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通过买卖公司股票获利113.83万元。最终,除了获利的4人被罚款,未进行实际内幕交易的叶盛洋也被罚款250万元。

“为了打击此种违法行为,近年来监管层的处罚呈现出处罚力度加大、精准打击、强化责任追究、多阶段报备知情人等特点。”赵敬国律师告诉记者。

律师:内幕交易风险重重

在财经评论家皮海洲看来,“内幕交易行为屡禁不止,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利益诱惑驱使,加上内幕交易隐蔽性较强、获利较容易,违法者通常抱有侥幸心理。”据同花顺iFind数据,今年以来,在内幕交易相关的罚单中,共有44名内幕交易人获利,其中多人获利金额高达千万元,涉及的上市公司有上海谊众、福日电子等。

在上述内幕交易中,获利较多的是自然人李长明和吴旭杭。2022年,通过与上海谊众兼职总工程师龚某荣等人的接触,李长明得知该公司当年一季度的产品销售和经营业绩情况,随后通过内幕交易获利1851.86万元。同年,吴旭杭则是从通润装备重组事项战略投资方的俞某华处获取了内幕信息,最终非法获取盈利3527万元。

另外,从实际情况看,内幕交易并非一定能获利。据统计,另有8人在内幕交易中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其中内幕交易恒逸石化的自然人陈建平亏损金额高达1857万元,科达制造子公司科裕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黎某清则是三次进行内幕交易,但一次比一次亏得多。

近几个月,引发市场热议的内幕交易当属证券从业人员赵远军一案。公开资料显示,赵远军曾任光大证券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2020年2月在了解到星星科技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后,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该公司160.2万股,最终却亏损532.6万元。对此,证监会不仅对赵远军处以460万元的罚款,还对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内幕交易是违法行为,不仅面临刑事责任和高额罚金等法律风险,内幕交易一旦被揭露,还会对个人的信誉和职业生涯造成长远的负面影响。”赵敬国律师表示,投资者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所谓的“内部消息”,应该坚持理性投资,远离非法证券活动。

“对于监管层来说,要进一步堵住内幕交易的漏洞,可以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加强对上市公司高管、股东等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律法规教育,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监管技术和手段等措施。可以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提高罚款下限,从重处罚。”皮海洲强调。

记者 陈陟 实习记者 黄琴琴 实习生 陈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