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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科技IPO前收监管函,收入确认合规性屡遭质疑|北交所IPO

本文来源:时代商学院 作者:彭晨雨

                       

来源|时代投研

作者|彭晨雨

编辑|孙一鸣

IPO前夕收到监管关注函,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亚科技”)IPO之旅会否再起波澜?

7月24日,美亚科技收到首轮审核问询函,拟登陆北交所。

而在申报IPO不久前,广东证监局曾对美亚科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存在研发活动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旅游业务收入存在跨期确认、三会运行程序不规范等情形。

在首轮问询函中,针对跨期确认收入的问题,美亚科技不仅遭北交所再度发问,而且包机包位业务作为其业绩的主要增长点,收入确认的合规性同样引发了北交所质疑。

8月2日、13日,就跨期确认收入、包机包位业务收入确认合规性等相关问题,时代投研向美亚科技分别发函致电询问,但截至发稿,对方仍未作回复。

跨期确认收入再遭问询

招股书显示,美亚科技是国内知名的泛商旅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下设美亚航旅、美亚商旅、美亚旅行三大业务板块,提供涵盖航旅票务、商旅管理和会奖旅游三大场景的数字化泛商旅出行服务。

在申报北交所IPO的23天之前,美亚科技曾收到广东证监局的监管关注函。

监管关注函显示,美亚科技的旅游业务收入确认政策为“在旅游业务服务已经提供、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旅游服务收入”,但存在少部分旅游收入以对账方式(以结算单等方式对账)延后确认的情形,导致出现跨期确认收入的问题。

经测算,美亚科技2021年旅游业务应调增营业收入616.69万元,调增营业成本553.60万元,调增净利润52.36万元;2022年应调减营业收入85.43万元,调减营业成本119.60万元,调增净利润29.04万元;2023年应调减营业收入866.00万元,调减营业成本733.87万元,调减净利润112.31万元。

广东证监局认为,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招股书显示,美亚科技的旅游业务以会议团、定制团等整合定制服务为主,通过总额法核算,以酒店、机票等单一服务为辅,以净额法核算,通过公邮等方式与客户进行对账结算。

不过,美亚科技在招股书中并未披露延后确认部分旅游业务收入的原因。而跨期确认收入会导致财务数据失真,影响投资者对该公司真实经营情况的判断。

针对上述情况,在首轮问询函中,北交所再度直指美亚科技跨期确认收入的问题,要求其说明旅游业务收入确认方法、时点、依据及合规性,披露的收入确认方法与实际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差异。

与此同时,北交所还要求美亚科技说明通过公邮等方式对账的周期、相关规定是否严格执行,相关内控整改情况及有效性,期后是否持续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北交所官网显示,截至8月12日,美亚科技尚未对首轮问询函的上述问题作出回复。

另一重要业务收入确认合规性引质疑

除了旅游业务,美亚科技的另一重要业务的收入确认合规性亦引发了北交所的质疑。

这一切都要从美亚科技逆势增长的业绩说起。

招股书显示,2021—2023年,美亚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67亿元、4.57亿元、3.54亿元,其中2023年出现下滑;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233.34万元、3855.81万元、7021.31万元,呈逐年递增趋势。

财报显示,因公共卫生事件冲击,2021—2022年,美亚科技的五家可比同行营收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均出现了大幅波动,部分同行甚至一度陷入亏损的境地。

与之对比,同期美亚科技营收和扣非归母净利润仍实现了稳定增长。

对于与同行业绩差异的原因,美亚科技在招股书中解释称,2021年和2022年受公共卫生事件冲击,公司通过包机包位形式整合票源,该等业务适用总额法核算收入,对业绩平稳增长形成支撑。

招股书显示,在包机包位业务中,美亚科技向航司买断部分航线的部分座位,再向下游销售,承担相关座位未售出的风险,包机包位业务在出票后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2021—2022年,美亚科技的包机包位业务收入分别为1.87亿元、2.46亿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25%、53.98%,占比均超过五成。2023年,美亚科技的包机包位业务收入仅为335.77万元。

对于2023年营收大幅下滑的原因,美亚科技则称,2023年公共卫生事件影响纾解,公司业务实现较快增长,而随着票源供应逐步充裕,开展包机包位交易的必要性下降,包机包位类营业收入金额及占比显著减少,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指标降低。因此,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指标波动较大主要系收入核算方式影响所致,与持续向好的经营情况产生背离。

这一业务重大变化,自然也迎来北交所的重点关注。

在首轮问询函中,北交所要求美亚科技说明是否承担飞行服务未如约履行的责任,分析在出票时而非行程结束后确认收入的谨慎性。

同时结合出票与行程时间差异,分析该业务对各期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是否重大,以及说明是否存在同一张机票采购与销售之间跨期的情况。

事实上,早在2023年申报新三板时,监管机构就曾质疑过美亚科技的这一问题。

新三板审核问询函显示,全国股转系统公司要求美亚科技说明包机包位业务收入确认方法、时点、内外部依据,与同行对比情况;以及包机包位业务收入确认过程中,人工录入供应商确认出票时间是否有效保证准确性,通过微信或邮件确认出票的凭证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对此,美亚科技彼时回复称,同行公司并未披露包机包位采购信息,无法进行对比,但在民航出行场景受限期间,受票源稀缺性及时效性的限制,公司存在通过微信或邮件等实时通信方式进行订单确认的情况。

(全文2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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