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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普惠信贷业务出现风险后,经过有关工作流程,认定相关人员尽职履行职责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包括内部考核扣减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责任。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鼓励担当、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问责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普惠信贷服务政策,开展尽职免责工作。在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时,应避免只追求程序及形式合规,应注重人员履职实质,强化风险管控能力建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普惠信贷业务出现风险后,经过有关工作流程,认定相关人员尽职履行职责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包括内部考核扣减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责任。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鼓励担当、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问责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普惠信贷服务政策,开展尽职免责工作。在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时,应避免只追求程序及形式合规,应注重人员履职实质,强化风险管控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