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ST嘉宇撤销风险警示后,ST大盛等3家新三板公司也成功“摘帽”。ST大盛已向法院申请启动预重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预计将于7月10日前复牌。
继ST嘉宇撤销风险警示后,ST大盛等3家新三板公司也成功“摘帽”。ST大盛已向法院申请启动预重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预计将于7月10日前复牌。
与此同时,一批挂牌公司股票被实行风险警示。值得一提的是,领信股份等公司曾筹划IPO上市,如今在新三板二级市场上已跌成“仙股”。
在披露2023年年报后,ST大盛、ST阿拉、ST数维3家公司一起宣布将撤销风险警示。
此前,大盛微电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2022年年报,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2.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行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大盛微电”变更为“ST大盛”。
大盛微电于2024年6月28日披露2023年年报,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截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2736万元,合并净资产为2523万元。因此,公司申请从2024年7月2日起撤销股票交易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大盛”恢复为“大盛微电”,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ST阿拉此前则因“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从2022年4月29日起被实行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阿拉科技”变更为“ST阿拉”。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252万元,合并净资产为257万元。因此,公司申请从2024年7月2日起撤销股票交易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阿拉”恢复为“阿拉科技”。
大盛微电表示,公司向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启动预重整,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审查,为识别公司的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目前,公司正在沟通预重整方案。
与此同时,多家新三板公司在披露2023年年报后被ST。
领信股份自7月1日起实施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领信股份”变更为“ST领信”。据介绍,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2.8亿元,合并净资产为2.82亿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2.8条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证券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
精标科技同样因2023年年报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7月2日起被ST,证券简称由“精标科技”变更为“ST精标科”。
此外,赶在6月30日限期前披露2023年年报的风平股份、天华智能、中置添颐等挂牌公司,同样自7月2日被实施风险警示。其中,风平股份2023年年报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其他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值得一提的是,领信股份和精标科技都曾有IPO计划。领信股份早在2016年即筹划IPO上市计划,并于2017年正式启动上市辅导,后来精选层设立后,公司宣布“改道”,于2020年6月启动精选层辅导。不过2022年9月,公司称“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主办券商”,终止了精选层辅导。
精标科技也曾有精选层挂牌计划,公司此前于2020年8月开启精选层辅导,不过后来于2021年10月宣布,鉴于公司战略调整及发展需要,终止此次精选层辅导。
一些新三板公司在限期前仍未能披露2023年年报,因此存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英狮体育的主办券商发布公告提示称,英狮体育未在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报,公司股票已于5月6日起停牌。截至6月28日,英狮体育仍然未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且根据主办券商了解,公司目前尚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公司预计无法在6月30日前披露2023年年报,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万家天能因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报面临终止挂牌的风险,而公司已经因此被当地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主办券商提示称,万家天能未按规定披露2023年年报,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截至6月28日,公司仍未披露2023年年报。
随后万家天能的主办券商再度发布公告称,公司未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公司及雷志辉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据悉,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万家天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雷志辉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指出,经查,万家天能存在相关问题,其中,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未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此外,公司存在董监高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对于有关重大事件公司未及时披露,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雷志辉不配合主办券商工作,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五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条的规定。
责编:钟恬
校对: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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