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对推动中央企业在新时代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分别提出了到2025年和到2030年的工作目标。《指导意见》中在培育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部分提出,推动控股上市公司加强高水平ESG信息披露,不断提高ESG治理能力和绩效水平,增强在资本市场的价值认同。
《指导意见》还提出,国务院国资委将运用对标管理、典型引领、专项考核、综合评价等方式,逐步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功能价值评价体系。
提出两个阶段性目标
《指导意见》提出了国资央企社会责任工作的两个阶段性目标。
一是,到2025年,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体系更加规范成熟,社会责任理念与企业经营管理进一步深化融合,涌现一批优秀履责典范,形成若干典型履责模式。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根基更加坚实,科技创新、产业引领、安全支撑作用发挥更加突出,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功能价值更加凸显。
二是,到2030年,中央企业的功能价值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有力有效,服务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更加全面充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程中实现更好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表示,《指导意见》坚持“新时代”、“高标准”的总体原则。“新时代”即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定位,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衔接国际社会责任发展的新趋势新规则。“高标准”即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更好发挥功能价值为目标,主动担当作为,在各类市场主体中走在前列、作出表率。
将ESG工作纳入社会责任工作统筹管理
《指导意见》从夯实企业高质量发展根基、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升服务人民美好生活水平、培育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等方面列出工作任务。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指出,《指导意见》从“四个维度”界定了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
在培育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部分,《指导意见》提出,国资央企要有效开展海外履责。带头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以及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积极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落实“八项行动”,共享发展成果和机遇,助力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
国资央企要切实加强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工作。将ESG工作纳入社会责任工作统筹管理,积极把握、应对ESG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推动控股上市公司围绕ESG议题高标准落实环境管理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加强高水平ESG信息披露,不断提高ESG治理能力和绩效水平,增强在资本市场的价值认同。
《指导意见》特别提到,国资央企要推动海外经营机构在海外经营管理、重大项目实施中将ESG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主动适应所在国家、地区ESG规范要求,强化ESG治理、实践和信息披露,持续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逐步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功能价值评价体系
《指导意见》从组织领导、制度机制、深化实践、沟通传播、监督考核等5个方面对相关工作实施提出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提出,国务院国资委加强对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监督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运用对标管理、典型引领、专项考核、综合评价等方式,逐步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功能价值评价体系。中央企业要建立健全社会责任工作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强化激励约束,持续提升社会责任工作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