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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潮:股东回报是未来工作重点 拟修改公司章程争取尽早分红

对于有意愿分红但不满足分红条件的上市公司来说,《新公司法》的实施将扫清障碍。

2023年底,《公司法》进行了重大修订,根据《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可以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新公司法》即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

这对于未分配利润为负的盐湖股份、ST新潮等上市公司来说是一大福音。以ST新潮为例,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上市公司(母公司)本体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3.79亿元,但上市公司(母公司本体)资本公积余额为66.57亿元,资本公积完全足够弥补未分配利润的亏损。

近期,ST新潮也在公告中称,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文件精神,增强持续回报投资者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公司拟于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中提请审议《依法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三条相关内容修订为与《新公司法》一致,即“允许资本公积弥补亏损”,并同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母公司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的相关议案。

可见,通过以上操作,ST新潮将满足分红条件,为接下来公司分红打下基础。

此前,ST新潮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斌就表示,由于历史原因,公司包袱比较沉重,导致上市公司(母公司)本体未分配利润出现负值,客观上使得公司近几年无法向股东分红。不过,幸运的是,经过我们持续不断地努力,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已经基本肃清,本届董事会未来将股东回报作为工作重点,争取尽早实现分红,同时将保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延续性,充分发掘现有资产的经营效益,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根据ST新潮业绩报告,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49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25.96亿元,扣非净利润26.96亿元, 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1.35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6.13亿元,扣非净利润6.13亿元,净资产规模首次突破200亿元大关,每股净资产达到3.01元,公司已然跻身美国大中型独立油气开发公司之列。

业内人士认为,考虑到ST新潮坐拥美国页岩油的主产区二叠纪盆地的核心区域的油气资源,叠加目前油价高预期下,公司有望延续优异业绩表现,在《新公司法》实施后,公司将具备长期的分红能力。

( 编辑:申杨 )

本文来源:财经报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