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鸿博股份(002229.SZ)公布了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该制度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明确十二种事项类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时,在相关条款中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表决、决议和记录等流程予以了详细规范;公司将公开披露独立董事专用邮箱,听取投资者、公司员工等对公司的意见或建议;规定上市公司应当至少每月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应当至少每季度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
鸿博股份此举被视为对深交所强化独立董事履责最新要求的响应,也被认为是对此前独立董事向公司发出的《关于强化公司治理水平的督促函》的回应。4月11日,深交所向市场公开发布《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引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规范履职行为、提高履职质效,推动上市公司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而鸿博股份独立董事也曾于4月23日发布督促函,要求进一步优化健全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制度。整体来看,鸿博股份此次制度修订为独立董事履责创造了更加充分的条件,有助于公司的持续性稳健经营,进一步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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